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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菸害防制法與菸品危害宣導

  • (一)大專院校及各級學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所等室內外公共場所,全面禁菸;酒吧、夜店(除經核准通過之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的室內吸菸室除外),全面禁菸。
  • (二)大專院校及各級學校內外、室外體育場、游泳池或其他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外場所,全面禁菸,違者處新臺幤2,000元~10,000元罰鍰。
  • (三)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予未滿20歲之人,亦不得以強迫、引誘或其他方式使孕婦或未滿20歲之人吸菸,違者處新臺幣1萬至25萬元罰鍰。
  • (四)全面禁止電子煙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之指定菸品(加熱煙),使用者最高可處1萬元罰鍰;「戒菸」請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 (五)吞雲吐霧 悔恨無誤;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 (六)翻轉菸菸一熄的人生,請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健康滿分、幸福加分!
  • (七)愛自己從戒菸開始;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省錢、健康又幸福。
  • (八)不讓菸滅你、不吸菸做自己,青春健康都挺你!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公告 教務行政組長 - 教務處公告 | 2019-02-19 | 點閱數: 600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7年8月7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070091210號函辦理。
二、 請各校依規定填妥申請表件,依限免備文寄(送)至本府教育處辦理複審,逾期申請者,不予受理,申請方式說明如下:
(一) 學業優秀獎學金:107學年度第2學期申請案請於108年3月8日前「送達」本府教育處學管科。(本縣核配名額如實施計畫附件八)
(二) 才藝優秀獎學金(含個人單項及團體賽):由各校進行原住民資格審查後於108年4月5日前「送達」本府教育處學管科;個人及團體僅能擇一申請,若同時申請者將取消資格。
(三) 為鼓勵優秀傑出學生,若符合學業及才藝優秀獎學金之資格者,可同時提出申請。
三、 依107學年度第1學期各校報送之錯誤態樣,請確實檢視並依規定辦理以下事項:
(一) 申請學業優秀獎學金之表件:
1、 申請書(如實施計畫附件三):本表中「申請人: 」欄位請申請學生親自簽名。
2、 身份證明文件:檢附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開學前三個月內申請之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如為低收入戶者另檢附108年度低收入戶證明文件)。
3、 前一學期成績證明及獎懲紀錄(國小如無獎懲紀錄則免附)。
4、 學校申請合格名冊(如實施計畫附件四):本表除檢附紙本外,電子檔「Word檔」請寄教育處承辦人信箱yilin5901@gmail.com。
(二) 申請才藝優秀獎學金之表件:
1、 申請書(如實施計畫附件六):本表中「申請人: 」欄位請申請學生親自簽名。
2、 身份證明文件:檢附全戶戶口名簿影本或開學前三個月內申請之其他戶籍資料證明文件。
3、 前一學期獎懲紀錄(國小如無獎懲紀錄則免附)。
4、 近一年內(107年4月16日至108年4月15日)參加教育部(含各司處)或國教署辦理之全國性競賽獲獎證明文件影本。
5、 競賽手冊。(為利複審,個人及團體皆需檢附)
6、 學校申請合格名冊(如實施計畫附件七)。
(三) 所需檢附之各項文件(含身份證明、低收入戶證明、成績證明、獎懲紀錄、獲獎獎狀或其他獲獎證明、競賽手冊...等),若為影本需加蓋「與正本相符」及「學校承辦人職章」。
四、 倘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本府教育處承辦人或國立臺南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教務處,聯絡電話:06-3910772,分機221。
五、 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原住民優秀學生獎學金要點及107學年度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