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公司「清寒學生助學計畫」辦理 。
二、申請對象:指家境清寒或家庭突遭變故之在籍學童,如父母 親或負擔家計者因病重、或家庭遭受重大災害等情形,致無 力繼續就學者。
三、申請程序:
(一)本助學金需經由各校導師初審、推薦'依學生家境狀況 填寫於申請表,並經由校方承辦人統一彙整全校申請案, 登打於申請清冊。
(二)申請表及清冊經用印後,登打完之清冊電子檔 (word 檔)以電子郵件傳送(主旨請登打:申請創為助學金一校名)至本公司承辦人林先生信箱 (Greg_Lin@amtouch. com. tw) ,紙本寄送至本公司複審。為簡化申請程序及減少紙張、資 源的使用,除申請表及清冊外,校方無需再檢附其他證 明文件紙本。
四、本助學金經核定後,本司將以電子郵件通知承辦人知悉,並賡續辦理助學金款項核撥事宜。核撥款項須專款專用、協助 支付核定之學童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