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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菸害防制法與菸品危害宣導

  • (一)大專院校及各級學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所等室內外公共場所,全面禁菸;酒吧、夜店(除經核准通過之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的室內吸菸室除外),全面禁菸。
  • (二)大專院校及各級學校內外、室外體育場、游泳池或其他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外場所,全面禁菸,違者處新臺幤2,000元~10,000元罰鍰。
  • (三)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予未滿20歲之人,亦不得以強迫、引誘或其他方式使孕婦或未滿20歲之人吸菸,違者處新臺幣1萬至25萬元罰鍰。
  • (四)全面禁止電子煙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之指定菸品(加熱煙),使用者最高可處1萬元罰鍰;「戒菸」請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 (五)吞雲吐霧 悔恨無誤;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 (六)翻轉菸菸一熄的人生,請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健康滿分、幸福加分!
  • (七)愛自己從戒菸開始;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省錢、健康又幸福。
  • (八)不讓菸滅你、不吸菸做自己,青春健康都挺你!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公告 人事主任 - 人事室公告 | 2019-04-16 | 點閱數: 790
說明:  
一、 行政院版教師法修訂草案於3月7日公布,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全教總)初步檢視至少有四大修訂將引發重大爭議,分別是降低教評會教師比例(草案第9條第3項)、大專教師期限內未升等資遣(草案第27條第4款)、強制教師兼任行政職務(草案第32條第11款)、寒暑假到校日數由中央訂之(草案第35條)。
二、 此次教師法修法的目的是強化「不適任教師的處理」,但卻大幅增加了教師解聘、不續聘的事由,且賦予校長在解聘、不續聘教師時,可以增加「教師評審委員會」(教評會)外聘委員,讓教師代表少於二分之一。當初《教師法》在訂定教評會未兼行政教師的比例時,立法院議案關係文書載有立法理由為:「明定『教師評審委員會』負責審查教師聘任、停聘或不續聘等涉及教師工作保障事項,並規定教師評審委員會之委員應經選舉產生,且其組成未兼行政之教師不得少於總額的1/2,避免擁有行政權力者加以控制利用。」修法版本未慮及此,反而讓擁有行政權力者得以加以控制利用教評會,改變了教評會比例,聘進公正人士並無法解決問題,況所謂社會公正人士公正的標準何在,決定的機制何在,並未受到檢驗。教師法修法通過之日,即是校園民主黑暗之日開始。
三、 目前教師法修法排程,確定下周一(4月15日)及星期三(4月17日)進行立院詢答。目前全教總與各地方所屬工會已經決定下周一(4月15日)上午,由各工會代表先行至立法院陳抗,未來將視情勢決定是否有進一步動作,敬請學校所有教師,共同關注教師法修法動態。
四、 敬請加入全教總Line@,掌握教師法修法動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