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08年4月16日移署移字第1080047879號函辦理。 |
二、 | 本計畫報名期間自108年5月13日(星期一)至108年5月24日(星期五)止,惠請推薦及鼓勵符合本計畫條件之新住民及其子女踴躍報名,依限於「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學金系統」(以下簡稱本系統)(https://sp.immigration.gov.tw)完成線上申報,並寄送自系統下載本案有流水編之申請文件(含申請表、申請清冊)及相關佐證資料至內政部移民署移民事務組徐永翰先生收(100臺北市廣州街15號)。 |
三、 | 有關「首次」申請本案獎助學金之學校,需先以內政部移民署公文字號(如說明一)於本系統(https://sp.immigration.gov.tw)完成註冊作業,始得登入申請,另曾登入本系統進行獎助學金申請作業之學校,則仍沿用原帳號密碼登入,無須重新註冊。 |
四、 | 另本系統僅於報名期間(108年5月13日至108年5月24日)開放受理,為確保新住民及其子女權益,請於報名期間內至前揭系統辦理線上申報及寄送申報相關資料,以免向隅。 |
五、 | 檢附「107學年度新住民及其子女培力與獎助(勵)學金計畫」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