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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菸害防制法與菸品危害宣導

  • (一)大專院校及各級學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所等室內外公共場所,全面禁菸;酒吧、夜店(除經核准通過之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的室內吸菸室除外),全面禁菸。
  • (二)大專院校及各級學校內外、室外體育場、游泳池或其他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外場所,全面禁菸,違者處新臺幤2,000元~10,000元罰鍰。
  • (三)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予未滿20歲之人,亦不得以強迫、引誘或其他方式使孕婦或未滿20歲之人吸菸,違者處新臺幣1萬至25萬元罰鍰。
  • (四)全面禁止電子煙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之指定菸品(加熱煙),使用者最高可處1萬元罰鍰;「戒菸」請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 (五)吞雲吐霧 悔恨無誤;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 (六)翻轉菸菸一熄的人生,請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健康滿分、幸福加分!
  • (七)愛自己從戒菸開始;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省錢、健康又幸福。
  • (八)不讓菸滅你、不吸菸做自己,青春健康都挺你!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公告 生教組 - 學輔處公告 | 2019-07-09 | 點閱數: 571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6月24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080070214號函辦理。
  • 因應中國大陸非洲豬瘟疫情日益嚴峻,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107年12月18日成立非洲豬瘟中央災害應變中心。教育部列於前述應變中心之「邊境管制暨宣導組」,督導各級學校宣導非洲豬瘟防疫事項。
  • 依據動物傳染病防治條例第45之1條規定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7年12月18日公告的裁罰基準,入境旅客自疫情國家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遭查獲,第1次違規將裁罰20萬元,第2次開罰100萬元;外來人士遭罰20萬元未能繳清罰款者移送內政部移民署當場拒絕其入境。
  • 另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非洲豬瘟資訊專區於108年5月30日發布新聞稿,說明北韓是亞洲地區繼中國大陸、蒙古、越南及柬埔寨後第5個發生非洲豬瘟疫情的國家。目前桃園機場除託運行李已全面檢查外,手提行李已針對來自高風險地區(包含中國大陸、香港、澳門、越南、寮國、柬埔寨、緬甸、泰國及南韓)之旅客,由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與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共同執行全面檢查。
  • 因屆暑假國內外旅遊、師生學術交流及境外生返鄉往來頻繁期間,請協助透過各項管道向旨揭對象加強宣導,避免其因攜帶肉品入境而遭受裁罰。
  • 相關訊息請逕自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非洲豬瘟資訊專區(https://asf.baphiq.gov.tw/index.php)及教育部學校衛生資訊網非洲豬瘟教育專區(https://cpd.moe.gov.tw/index.php)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