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願選填時間:110 年 6 月 24 日(星期四)下午 2 時後至 110 年 6 月 30 日(星期 三) 下午 5 時止。
因需列印出本校集體報名名冊及相關資料,完成選填志願本校定為110年6月28日下午5時止!
選填志願網址:110學年度花蓮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入學系統平臺 (entry.edu.tw)
教務處將安排到校選填志願開放時段(開放時段另行公告與本校網站),以一次不超過五人為原則。
選填志願方式:
1.學生本人及家長於學校選填志願開放時段至學校選填志願,列印志願確認單,完成本人及家長簽名後將確認單與報名費一同繳交給教務行政組。
2.在家選填志願並自行列印志願確認單,完成本人及家長簽名後,連同報名費繳交至教務行政組。
3.在家選填志願後,本人及家長至學校列印志願選填確認單,連同報名費繳交至教務行政組。
補充說明:若家長無法陪同到校,請參考附件「家長同意聲明書」檔案,請家長手寫並完成簽名後,請學生於選填志願當天一同繳交給教務行政組。
報名費用說明:
(一) 報名學生每人繳交報名費:新臺幣 230 元整。
(二) 低收入戶子女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報名費全部減免,報名時請檢 齊下列證明文件: 1. 低收入戶子女: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及戶口名 簿影本。 2. 直系血親尊親屬支領失業給付者:應檢附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核發之失業(再)認定、 失業給付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及戶口名簿影本(證明文件之有效期限以涵蓋報名日期 為準)。
(三) 中低收入戶子女,報名費減為新臺幣 92 元整,報名時應檢附鄉(鎮、市、區)公所核 發之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正本及戶口名簿影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