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花蓮縣立吉安國民中學

:::
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上中區域內容

跑馬燈

主內容區域

公告 教務行政組長 - 教務處公告 | 2018-02-26 | 點閱數: 912
一、依據「花蓮縣獎勵客語績優作業要點」及「本府及所屬機 關學校提升公教人員客語能力獎勵作業要點」辦理。 二、凡通過106年度各級客語能力認證考試(含幼幼客語闖通 關認證、客語能力初級、中級暨中高級認證考試)之本縣 縣民及各級學校學生,請於107年3月25日前,依前揭作業 要點所附申請表,並檢附相關證明,逕向本府客家事務處 文化保存科申請,逾期恕不受理。 三、請各級學校協助貴校合格學生造冊,檢附相關證明,併向 本府提出申請。
  • 獎勵辦法.doc
    1) 獎勵辦法.doc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