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條件
(1)三年內國內重大天然災害災區低收入弱勢受災家庭子女。(其災害定義是中央或直轄市、縣(市)、鄉(鎮、市)業經成立災害應變中心為認定基準)
(2)未享有公費待遇及未領軍公教子女教育補助費。
二、獎助學金:新臺幣5000元整。
三、申請時間:
(1)上學期9/10至10/15。(校內收件至10/1)
(2)下學期2/10至3/10。(校內收件至2/20)
相關申請書與辦法請參閱附件
基層公文系統
校務系統(全誼)
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花蓮親師生平台
教育部因材網
均一教育平台
康軒文教
翰林文教
南一文教
教育部體適能網站
168交通安全入口網
體育署學生水域運動安全網
1953教育部防治校園霸凌專區
教育部防治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
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
健康促進學校
警政署165反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