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教育部辦理「110年教育部協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校園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請貴校踴躍報名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110年10月28日臺教資(六)字第1100147539號函辦理。 |
二、 | 另依「職業安全衛生法」32條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規定:對於新進員工或在職人員於變更工作前,應使其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每3年至少3小時。 |
三、 | 參考本(110)年度第1季及第2季教育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災害統計,「被切、割、擦傷」、「與有害物接觸」、「與高、低溫接觸」及「火災」為校安通報中最大宗事故災害,且本年度發生數起校園高空墜落意外事故,顯示學校應加強落實校內師生、工作者安全衛生意識及危害辨識能力,完善教育訓練與工作安全衛生守則,保護學生及校園每一位工作者,以建構安全無虞的學習環境。 |
四、 | 本年度辦理「110年種子師資辦理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共6場次,採線上辦理,課程資訊如下(簡章如附件): |
(一) | 參訓對象:高級中等及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國民中小學教職員工。 |
(二) | 時間: |
1、 | 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衛生基礎-1,訂於110年11月10日(三)。 |
2、 | 高級中等及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校園安全衛生基礎-1,訂於110年11月12日(五)。 |
3、 | 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衛生基礎-1,訂於110年11月17日(三)。 |
4、 | 高級中等及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實驗室安全衛生基礎-1,訂於110年11月19日(五)。 |
5、 | 國民中小學校園安全衛生基礎-1,訂於110年11月24日(三)。 |
6、 | 高級中等及技術型高級中等學校實驗室安全衛生基礎-2,訂於110年11月26日(五)。 |
(三) |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每場次報名人數為100名,依報名先後,額滿為止。 |
(四) | 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月8日止或額滿為止,一律採線上報名,請至「教育部學校安全衛生資訊網」(https://www.safelab.edu.tw/)之「活動報名系統」填寫報名資料。 |
(五) | 本次因疫情影響,採線上課程辦理方式辦理,通訊軟體使用,課程前2天將發送電郵通知,提供線上會議網址。 |
五、 | 請貴校惠予參與研習人員公(差)假。 |
六、 | 若有相關問題,請逕洽本案聯絡人:中原大學環境風險管控研究中心葉庭岑小姐,電子信箱:tcyeh0805@gmail.com,電話:03-2654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