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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菸害防制法與菸品危害宣導

  • (一)大專院校及各級學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所等室內外公共場所,全面禁菸;酒吧、夜店(除經核准通過之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的室內吸菸室除外),全面禁菸。
  • (二)大專院校及各級學校內外、室外體育場、游泳池或其他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外場所,全面禁菸,違者處新臺幤2,000元~10,000元罰鍰。
  • (三)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予未滿20歲之人,亦不得以強迫、引誘或其他方式使孕婦或未滿20歲之人吸菸,違者處新臺幣1萬至25萬元罰鍰。
  • (四)全面禁止電子煙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之指定菸品(加熱煙),使用者最高可處1萬元罰鍰;「戒菸」請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 (五)吞雲吐霧 悔恨無誤;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 (六)翻轉菸菸一熄的人生,請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健康滿分、幸福加分!
  • (七)愛自己從戒菸開始;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省錢、健康又幸福。
  • (八)不讓菸滅你、不吸菸做自己,青春健康都挺你!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重要 教務行政組長 - 教務處公告 | 2022-01-17 | 點閱數: 372

一、依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學生成績評量準則第14條規定,為 瞭解並確保國民中學學生學力品質,應由教育部會同直轄市 、縣(市)政府辦理國中教育會考,自103年起每年5月對國 中3年級學生統一舉辦。國中教育會考之目的為瞭解並確保 國中學生學力品質,無論是否在入學管道使用會考成績,全體國中應屆畢業生均應參加國中教育會考,倘有特殊情形者,請依國教署104年12月28日召開之「105年國中教育會考推動會第2次會議」決議,報經本府核准後得免參加國中教育會考(本府110年11月1日府教學字第1100219075號函諒達)。

二、111年國中教育會考依「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第四學習階段學習表現及學習內容為命題依據,題型以單一選擇題為主,強化素養導向之試題設計,計分方式維持三等級制;有關111年國中教育會考各科等級表現描述與參考試題本,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業於108年8月30日公告於

國中教育會考網站(https://cap.rcpet.edu.tw/)。

學生、家長及教師可逕行參閱。

三、綜上,國中教育會考測驗難度仍維持「難易適中」,各科皆維持一定數量之基礎試題,請鼓勵學生踴躍作答。並請貴校校長、主任及教師加強向學生及家長說明有關國中教育會考相關資訊,提供學生充足資訊,使學生真實展現學習成果,達成學力監控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