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主內容區

花蓮縣立吉安國民中學

:::
This is an example of a HTML caption with a link.
:::

上中區域內容

跑馬燈

主內容區域

公告 事務組 - 總務處公告 | 2022-03-17 | 點閱數: 706
主旨: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轉勞動部辦理「111年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活動相關內容,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3月1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34320號函辦理。
二、 勞動部為鼓勵事業單位持續改善工作環境,提升職場安全衛生水準,該部依「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辦理旨揭選拔活動,相關內容請參閱附件。
三、 如有相關疑問請洽勞動部承辦人:楊修懿先生,電話:02-89956666#8202,電子郵件:yaungshy@osha.gov.tw
  • 「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推(自)薦表」填寫補充說明(含範例).pdf
    1) 「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推(自)薦表」填寫補充說明(含範例).pdf
  • 111 年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初審意見表.pdf
    2) 111 年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初審意見表.pdf
  • 1110310勞動部函.pdf
    3) 1110310勞動部函.pdf
  • 1110314教育部函.pdf
    4) 1110314教育部函.pdf
  • 1110315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pdf
    5) 1110315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pdf
  • 1110316花蓮縣政府函.pdf
    6) 1110316花蓮縣政府函.pdf
  • 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pdf
    7) 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pdf

頁尾區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