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函轉勞動部辦理「111年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活動相關內容,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3月1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34320號函辦理。 |
二、 | 勞動部為鼓勵事業單位持續改善工作環境,提升職場安全衛生水準,該部依「推行職業安全衛生優良單位及人員選拔作業要點」辦理旨揭選拔活動,相關內容請參閱附件。 |
三、 | 如有相關疑問請洽勞動部承辦人:楊修懿先生,電話:02-89956666#8202,電子郵件:yaungshy@osha.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