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訂定「社會福利服務採購契約範本」,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工程會111年3月21日工程企字第1110100159號函辦理。 |
二、 | 依政府採購法第63條第1項規定,各類採購契約以採用主管機關(工程會)訂定之範本為原則。 |
三、 | 為周延旨揭採購契約範本內容,工程會業依相關社會福利團體及衛生福利部等機關意見,訂定旨揭採購契約範本,該範本電子檔登載於工程會網站(進入首頁https://www.pcc.gov.tw後,點選>政府採購>政府採購法規>招標相關文件及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