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
一、 | 依據中央選舉委員會111年2月15日中選務字第1113150035號函及花蓮縣選舉委員會「111年花蓮縣五合一選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招募及遴薦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旨揭選舉,投開票日期訂於本(111)年11月26日,投開所工作人員遴薦、招募對象為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以上人員均須為現任公教人員)及管理員(每一投開票所管理員須半數以上為現任公教人員)。 |
三、 | 現任公教人員經機關推薦或同意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者其相關權益如下: |
(一) | 可申請公假參加選務機關辦理之選務工作講習,並支領講習費200元。 |
(二) | 投票日午餐由選務機關準備。 |
(三) | 支領投票日工作津貼,主任管理員3,800元、主任監察員3,100元、管理員2,500元。 |
(四) | 公立學校教師擔任投開票所主任管理員、主任監察員及管理員者,於投票日前一日(11月25日)至選務作業中心指定處所點領選舉票及佈置投開票所期間,得申請公假登記並核支該公假所遺課務之鐘點費。 |
(五) | 經機關學校推薦或同意擔任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者,於工作完成後可憑派令向機關、單位申請補假2天。 |
(六) | 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執行職務,未發生任何疏失,圓滿達成任務者,可依照中央選舉委員會核定獎勵標準予以敍獎。 |
四、 | 請貴機關、學校於本(111)年6月30日前繕造名冊1份送本所,該推薦名冊須經首長(主管)及人事或承辦人員簽章。 |
五、 | 貴機關協助招募投開票所工作人員者如已函報過本所,無須重複提報。 |
六、 |
隨函檢附「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各機關學校推薦吉安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名冊1份。 有意願人員請洽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