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中華民國111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復賽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防疫計畫」(核備版),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中華民國111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執行委員會111年6月23日全中運字第1110000954號函辦理。 |
二、 | 有關旨揭防疫計畫敬請各校詳閱與配合辦理,以維參賽選手權益與賽事順利之進行。另因應疫情快速的變化及能落實自主健康監測,各校人員請落實每日填寫「自主健康監測檢核表」並隨身攜帶,大會將不定期或必要時抽查,且需妥善留存備查。 |
三、 | 有關依防疫計畫而需繳交之健康證明與證件發放做法說明,詳如附件,並敬請配合辦理。 |
四、 | 為避免參與之所有人員於全中運復賽賽前列為確診或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及居家照護、自主防疫等者,請各校務請轉知所屬人員,在未解除管理前切勿參賽,並囑咐做好自主健康監測,以符合防疫規定。若有選手因此而無法參賽者,請儘速告知並函文大會競賽組,俾利完成請假手續,以維護選手參賽權益。 |
五、 | 另請各校協助調查因確診或居家隔離、居家檢疫、加強自主健康管理、自主健康管理及居家照護、自主防疫等因素而無法參賽之名單,並以郵件方式(small8026@hlc.edu.tw)彙報,以報體育署掌握受疫情影響之情形。(以上之名單絕無他用,僅提供體育署掌握受疫情影響之用) |
六、 | 隨函檢附防疫計畫(核備版)及相關表件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