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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菸害防制法與菸品危害宣導

  • (一)大專院校及各級學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所等室內外公共場所,全面禁菸;酒吧、夜店(除經核准通過之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的室內吸菸室除外),全面禁菸。
  • (二)大專院校及各級學校內外、室外體育場、游泳池或其他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外場所,全面禁菸,違者處新臺幤2,000元~10,000元罰鍰。
  • (三)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予未滿20歲之人,亦不得以強迫、引誘或其他方式使孕婦或未滿20歲之人吸菸,違者處新臺幣1萬至25萬元罰鍰。
  • (四)全面禁止電子煙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之指定菸品(加熱煙),使用者最高可處1萬元罰鍰;「戒菸」請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 (五)吞雲吐霧 悔恨無誤;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 (六)翻轉菸菸一熄的人生,請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健康滿分、幸福加分!
  • (七)愛自己從戒菸開始;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省錢、健康又幸福。
  • (八)不讓菸滅你、不吸菸做自己,青春健康都挺你!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公告 教務行政組長 - 教務處公告 | 2022-06-30 | 點閱數: 236

一、        依據國立臺灣師範大學111627日師大進字第1111017367A號函辦理。

二、        旨揭兩項認證測驗謹訂於111101(星期六)同時辦理,報名日期自111613(星期一)85(星期五)止。

三、        19歲以下報名者免收報名費用,超過19歲報名者酌收新臺幣250元報名費;公教人員通過認證者訂有獎勵措施,相關獎勵措施、報名訊息請至「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及高級認證」網站(https://hakka.sce.ntnu.edu.tw/hakka_high) ,惠請貴校協助公告報名訊息與官網連結。

四、        依據本府花蓮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教育專業人員獎懲作業要點第五條本府所屬各級學校教育專業人員獎勵標準表(如附件),第二十四項通過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客語、閩南語、原住民族語能力認證)之學校職員給予相對應之獎勵,請貴校鼓勵客語教職員師生踴躍報考,俾利達成本土語傳承之目標。

五、        檢附上111年度認證「111年度第2次客語能力中級暨中高級認證簡章」及「111年度客語能力高級認證簡章」。

六、        認證報名免付費服務專線:0809-090-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