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8月10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097668號函辦理。 |
二、 | 為辦理旨揭工作,請貴校推薦該校國文教師,本次擬招募 210名公、私立高中職及120名公立國中國文教師,其報名資格如下: |
(一) | 無三親等內之親屬(含姻親)或授課對象參加112年國中教育會考(以下稱會考)。 |
(二) | 須為正式教師,不得為代理、兼課或實習教師。 |
(三) | 須能完整參加2次儲備評閱委員培訓活動;經培訓並評選為會考評閱委員者,須全程配合112年會考寫作測驗閱卷工作。 |
三、 | 參與培訓教師於111年8月29日上午9時至9月16日16時止,填妥報名表(附件)以校為單位傳真至該校心理與教育測驗研究發展中心(以下簡稱心測中心)(傳真電話:(02)8601-8910),並電洽陳小姐((02)7749-8573)確認。培訓錄取名單與場次分配由該校心測中心統一規劃後,另函通知貴校。 |
四、 | 請貴校核予培訓人員公(差)假登記,代課費由各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培訓期間之交通補助費由師大心測中心依相關規定支付。正式閱卷期間之代課費及交通補助費,則由會考全國試務會依相關規定支給。 |
五、 | 檢附國教署及師範大學來文各1份供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