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就讀中等以上學校二年級、三年級,符合「僑務委員會獎勵傑出及學行優良僑生獎學金核發要點」規定,其上一學年學業總平均成績或等第還原成績在85分以上,並無受警告以上處分之『僑生』,請於10月4日(二)前,向本校教務行政組提出申請。
基層公文系統
校務系統(全誼)
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花蓮親師生平台
教育部因材網
均一教育平台
康軒文教
翰林文教
南一文教
教育部體適能網站
168交通安全入口網
體育署學生水域運動安全網
1953教育部防治校園霸凌專區
教育部防治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
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
健康促進學校
警政署165反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