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同國教署)111年10月13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10139687A號函辦理。 |
二、 | 依據十二年國民教育課程綱要,高級中等學校於111學年度起開設本土語文部定課程2學分。在職教師擔任閩南語或客語師資應取得中高級以上能力證明;原住民族語教師應取得102年12月31日以前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或103年1月1日以後核發之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測驗高級以上合格證書。 |
三、 | 本次開設原住民族語認證加強班5班,說明如下: |
(一) | 辦理班別及時間:(每班次均為2天共計14小時,每班100名) |
1、 | 111年11月12日(六)、11月13日(日):泰雅族語(課程代碼:3573589)、布農族語(課程代碼:3573594)、太魯閣族語(課程代碼:3573596) |
2、 | 111年11月13日(日)、11月20日(日):阿美族語(課程代碼:3573547)、排灣族語(課程代碼:3573584) |
(二) | 報名核取順位: |
1、 | 已完成或已參加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第1至5梯)35小時本土語文認證輔導班研習之教師。 |
2、 |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預計參加原住民族語言能力認證(高級認證)之現職教師。 |
(三) | 請符合報名資格之教師,擇取1班報名,請勿重複報名多班(重複報名者將僅錄取其中1班,其餘依序遞補),請慎選所報班次,審核錄取後恕不提供班次調整。 |
(四) | 加強班報名日期111年10月14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止,請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https://www4.inservice.edu.tw/)完成線上報名,逾期不受理。 |
(五) | 報名截止後,依報名資格進行審核;錄取者將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發出核取通過電子郵件,請報名人員至信箱確認錄取通知,並請學校核予公(差)假出席。 |
(六) | 報名時請填列正確通訊資料(含手機、e-mail),以利後續聯絡。 |
四、 | 對研習事宜有疑問者,請洽國教署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育資源中心蘇先生,連絡電話:(06)2133111分機5783,信箱supeishih@gm2.nutn.edu.tw。 |
五、 | 檢附「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高級中等學校本土語文師資語言認證培訓─認證加強班(原住民族語)實施計畫」1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