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本府辦理「112年度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班」訓練簡章(南區、北區)及報名表,請踴躍報名參加,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專業人員訓練計畫」第4點第1款規定辦理。 |
二、 | 參訓人員由服務機關薦派,訓練費用每位新臺幣7,500元亦由服務機關負擔,報名表請於112年3月6日前函復本府,本府將審核業務需要擇定正、備取人員。 |
三、 | 本府預定於112年3月15日前通知審核結果,經核定學員應於期限內完成繳費,逾期者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 |
四、 | 本府109、110年採購基礎班學員,若尚未取得採購證書者,請於112年3月31日前申請補考,俾利本府另外安排考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