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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菸害防制法與菸品危害宣導

  • (一)大專院校及各級學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所等室內外公共場所,全面禁菸;酒吧、夜店(除經核准通過之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的室內吸菸室除外),全面禁菸。
  • (二)大專院校及各級學校內外、室外體育場、游泳池或其他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外場所,全面禁菸,違者處新臺幤2,000元~10,000元罰鍰。
  • (三)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予未滿20歲之人,亦不得以強迫、引誘或其他方式使孕婦或未滿20歲之人吸菸,違者處新臺幣1萬至25萬元罰鍰。
  • (四)全面禁止電子煙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之指定菸品(加熱煙),使用者最高可處1萬元罰鍰;「戒菸」請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 (五)吞雲吐霧 悔恨無誤;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 (六)翻轉菸菸一熄的人生,請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健康滿分、幸福加分!
  • (七)愛自己從戒菸開始;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省錢、健康又幸福。
  • (八)不讓菸滅你、不吸菸做自己,青春健康都挺你!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活動 生教組長 - 學輔處公告 | 2023-08-21 | 點閱數: 213

教 育 部 花 蓮 縣 聯 絡 處 1 1 2 學 年 度 校 園 安 全 「反毒健康、幸福有我」Line 創意貼圖競賽活動實施計畫

壹、依據: 一、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策進作為。 二、教育部國民學及前教育署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執行計畫。 三、本縣112年度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實施計畫。

貳、目的: 配合教育部「新世代反毒策略」工作,持續加強宣導毒品對學生身心 靈所造成的危害認知及拒毒信念,透過辦理 Line 創意貼圖比賽以加 強宣導及日常廣泛使用,提供下載民眾於適切情境中融入運用,以潛 移默化方式體現生命價值、多元創意、和諧關懷的健康校園。

參、辦理單位: 一、指導單位:教育部、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二、主辦單位: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花蓮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教育 部花蓮縣聯絡處 三、協辦單位:國立花蓮高級農業職業學校。

肆、參加對象:本縣各高級中等學校及國民中學學校學生。

伍、競賽方式: 一、請參賽者以「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主題為概念,並發揮聯想將生活 中常用對話或溝通使用元素融入作品中,以電腦繪圖方式設計 LINE 貼圖;投稿作品須含 1 組 8 張(或 8 之倍數)貼圖,並符合 Line Creators Market(https://creator.line.me)製作準則之相關規 範,相關活動主題請至教育部相關網頁參考運用。 二、呈現意涵:以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宣導及拒毒八招等為理念,提供使 用者求助、提醒、婉拒或情感需求之新興溝通方式,避免當事人面 對面尷尬或同儕壓力難以拒絕之情境,以簡單易懂的圖文方式,傳 達正確價值、關懷同理與拒毒意識。 三、作品繳交:請各校於 112 年 11 月 3 日(星期五)前繳交下列資料, 送花蓮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電話:03-8320202;地址:花蓮市 第 2 頁,共 6 頁 建國路 159 號)綜整。 1.光碟內容需含貼圖圖片檔案*8(檔案格式及大小請參閱圖片設計規 範)及作品說明書(附件 1)電子檔,資料夾需註明校名及參賽者姓 名,各貼圖檔案檔名需標註該圖案主題以供識別。 2.報名表及作品授權書(附件 2、3)紙本。 四、圖片設計規範: 1.圖檔格式:PNG 2.大小:W240xH240pixel 3.解析度:72dpi 以上,色彩模式:RGB。 4.每個圖片的檔案大小須小於 1MB。 5.請將背景透明化。(去背處理) 6.每張圖片請獨立建檔,請勿將所有圖片置於同一檔案中。

陸、評分標準: 一、由本會遴聘專家學者擔任評審,召開會議實施評選。 二、主題掌握及意涵 40%;構圖及視覺效果 30%;創意呈現(含訴求 手法新穎度、原創性、趣味度、精采度)30%。

柒、獎勵方式:獲獎學生依所得之獎項頒發獎品(依參賽件數比例調整)。 一、特優 1 名:頒發聯絡處獎狀乙幀、圖書禮券 3,000 元。 二、優等 2 名:頒發聯絡處獎狀乙幀、圖書禮券 2,000 元。 三、佳作 6 名:頒發聯絡處獎狀乙幀、圖書禮券 1,000 元。

捌、一般規定: 一、參賽作品不得抄襲他人著作,若經查獲取消得獎資格。 二、參賽作品一律不予退件,經評審作業完成選出之得獎作品,由主辦 單位取得其內容相關使用權等,並擁有所有重製、修改、公開展覽、 出版或宣傳、廣告專輯等相關使用之權利,不另支付日後使用酬勞 或權利金。 三、參賽人授權本會將作品作為「防制學生藥物濫用」相關活動使用。 四、若因參賽作品水準不及給獎標準,主辦單位有權從缺處理及及調整 獎勵之權利。 五、為維持比賽之公平性,參加徵選之參賽作品須遵守主(承)辦機關 第 3 頁,共 6 頁 之比賽規章參加徵選送件,若作品與任一規定不符、不齊全、或未 填寫參賽者真實姓名者,承辦機關將保留審核報名通過之權利,如 得獎亦取消其得獎資格。 六、若有涉及相關著作權法律責任及侵害第三人權利時,悉由作品提供 者自行負法律上責任,概與主辦單位無關。 七、凡報名者即視為同意及遵守本次參賽各項規定事項,並尊重評審委 員的專業評議與評審結果,本比賽辦法如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 留修改之權利。 八、參賽作品因郵寄或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參賽作品損壞,主(承)辦機 關不負賠償責任。所有參賽作品及相關資料請參賽者自行備份保留 底稿,承辦機關不予退還。

玖、活動聯絡人: 花蓮縣學生校外生活輔導會:吳韋賢助理;電話:03-8320202; 地址:花蓮市建國路 159 號。

拾、本計畫如有未盡事宜,另予補充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