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有關經濟部能源局受理申請113年「節能績效保證專案示範推廣補助計畫」相關事宜,請轉知符合申請條件之所屬踴躍申請,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經濟部能源局112年08月15日能技字第11205006701號函暨「節能績效保證專案示範推廣補助要點」辦理。 |
二、 | 旨揭補助計畫摘要如下: |
(一) | 補助對象:依法設立登記之法人、醫療機構、機關及學校。 |
(二) | 受理申請時間:自112年8月15日起至112年9月28日止(以郵戳為憑)。 |
(三) | 補助條件: |
1、 | 申請補助單位契約用電容量達100瓩以上或整合自身及所屬(轄)單位累積契約用電容量達500瓩以上者。 |
2、 | 績效保證計畫節能率不得低於10%。 |
3、 | 該績效保證計畫項目未獲其他政府機關補助者。 |
三、 | 因年度預算經費支用規定關係,需於113年12月15日前完成節能改善工程。 |
四、 | 聯絡窗口:財團法人台灣綠色生產力基金會「能源技術服務產業推動辦公室」(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48號6樓),聯絡電話:(02)2911-0688分機718、723、732、741、765及7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