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本府謹訂於112年9月18日及9月20日,假本府社會福利館(花蓮市文苑路12號)辦理「112年度協助職災勞工重返職場宣導會」,敬請貴單位惠予派員參加,請查照。 |
說明: |
一、 | 《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業於111年5月1日正式施行,將勞工保險條例的職業災害保險及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相關規定予以整合,以擴大納保對象、提升各項給付水準、以小保費獲得大保障、並從預防到重建等立法目的擴大職災的安全保障網,藉此保障職災勞工和家屬的經濟生活,並合理分擔雇主的職災補償責任風險。 |
二、 | 經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統計,職災傷病給付之職災類型以上下班途中交通事故之通勤職災為多數,故職災事故的發生並不限於特定行業,而每一職災事故對於職災勞工的生理及心理上皆會產生一定影響。為使各單位管理具有勞工職災保險身分員工之承辦人員於辦理職災勞工重返職場時予以適時協助與支持,爰辦理旨揭宣導會。 |
三、 | 本次宣導會邀請單位為聘僱具有勞工職災保險身分員工之縣內各機關、學校,因名額有限,敬請貴單位惠予指派1員並擇1場次參加,各場次報名人數額滿40人為止。另為落實節能減碳,請參與人員自備環保杯及餐具。 |
四、 | 隨函檢附本宣導會課程表暨報名資訊一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