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2023年花蓮縣夢想起飛-第10屆青少年發明展實施計畫辦理。 |
二、 | 本活動參賽組別分為: |
(一) | 國民中學A組(簡稱國中A組):全校普通班10班以上,至少選送一件 |
(二) | 國民中學B組(簡稱國中B組):全校普通班9班以下,自112年起,每三年至少選送一件,請各校預先規劃因應。 |
(三) | 國民小學A組(簡稱國小A組):全校普通班13班以上,至少選送二件。 |
(四) | 國民小學B組(簡稱國小B組):全校普通班6-12班(含6班60人以上),至少送一件。 |
(五) | 國民小學C組(簡稱國小C組):全校普通班6班以下(含6班59人以下), 自112年起,每三年至少選送一件,請各校預先規劃因應。 |
三、 | 參賽資格:參賽隊員必須為花蓮縣國中小之在學學生。 |
四、 | 競賽類別 : |
(一) | 災害應變(對自然災害、大型及避 /救難逃生有預警作用和幫助之發明 )。 |
(二) | 運動育樂(對增進學習或運動等便利或效果之發明)。 |
(三) | 農糧技術(對改善農業發展有幫助之發明,作品不能是植物)。 |
(四) | 綠能科技(對環境保護、廢物利用有幫助之發明)。 |
(五) | 安全健康(對人類生活衛生、安全有所改善之發明)。 |
(六) | 社會照顧(對促進高齡者及身心障礙者生活便利之發明)。 |
(七) | 教育(對改善教育場所設備或增進學習效能之發明)。 |
(八) | 高齡照護(對促進年長者生活及日常照護有幫助之發明)。 |
(九) | 便利生活(對增進日常生活便利性之發明)。 |
五、 | 報名方式: |
(一) | 繳交初審資料:請於112年9月21日(週四)上午8時至10月2日(週一)下午5時止,至花蓮縣青少年發明展-官網https://contest.hlc.edu.tw/invention,以各校承辦教師或指導老師的openID登入(詳細資料請詳閱實施計畫) |
(二) | 繳交複審資料:請於112年10月12日(四)上午8時至10月26日(四)下午5時止,至花蓮縣青少年發明展-官網https://contest.hlc.edu.tw/invention ,以各校承辦教師或指導老師的openID登入(詳細資料請詳閱實施計畫) |
六、 | 承辦學校:花蓮縣花蓮市明義國小 承辦人:教務處梁岫雲 主任 聯絡電話:8326686 分機802 |
七、 | 評審方式:採初審、複審制。 |
(一) | 初審辦理時間:112年10月05日(星期四),地點:花蓮縣明義國小,方式:紙本審查或線上審查 |
(二) | 複審辦理時間: |
1、 | 112年11月09日(星期四)下午13時至16時作品佈置。 |
2、 | 112年11月10日(星期五)上午08時至12時實體作品報告及詢答。 |
3、 | 下午14時30分舉行頒獎典禮,地點:花蓮縣立中正體育館。 |
(三) | 複審辦理方式:參與複賽之隊伍請將作品完成實體製作,並將製作過程拍攝剪輯成2分鐘之影片,於競賽當天攜帶至比賽地點,將作品概念進行實體報告與詢答(每隊5分鐘為限,影片請自備播放設備呈現),並以作品總分排名國中組前18名及國小組前18名之隊伍為本縣推薦參加全國青少年發明展隊伍(不限定各競賽類別之推薦名額)。 |
八、 | 成績公布:評審結果於112年11月13日(星期一)前公布於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網頁,或官網https://contest.hlc.edu.tw/invention |
九、 | 公開展覽辦理時間:112年11月10日(星期五)下午13時至16時30分作品開放展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