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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實菸害防制法與菸品危害宣導

  • (一)大專院校及各級學校、幼兒園、托嬰中心及居家式托育所等室內外公共場所,全面禁菸;酒吧、夜店(除經核准通過之獨立空調及獨立隔間的室內吸菸室除外),全面禁菸。
  • (二)大專院校及各級學校內外、室外體育場、游泳池或其他公眾休閒娛樂之室外場所,全面禁菸,違者處新臺幤2,000元~10,000元罰鍰。
  • (三)任何人不得供應菸品、指定菸品必要之組合元件予未滿20歲之人,亦不得以強迫、引誘或其他方式使孕婦或未滿20歲之人吸菸,違者處新臺幣1萬至25萬元罰鍰。
  • (四)全面禁止電子煙及未經健康風險評估審查通過之指定菸品(加熱煙),使用者最高可處1萬元罰鍰;「戒菸」請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 (五)吞雲吐霧 悔恨無誤;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 (六)翻轉菸菸一熄的人生,請撥打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健康滿分、幸福加分!
  • (七)愛自己從戒菸開始;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省錢、健康又幸福。
  • (八)不讓菸滅你、不吸菸做自己,青春健康都挺你!免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
公告 沈欣 - 學輔處公告 | 2023-09-15 | 點閱數: 93
一、 依據該館112年8月30日館自(三)字第1120007371號函辦理。
二、 旨揭教具分別有「有口皆備」對對碰及「有口皆揹」實體避難包2款,作為環境教育輔助教具,可配合水土保持及防災教育單元教學使用。
三、 112學年度上學期受理申請時間為即日起至112年9月15日止,檢附旨揭教具借用申請須知1份供參。
四、 期限內完成申請之學校,將由園區提供寄送之單趟郵資(園區寄送至學校),送返(學校寄返至園區)費用則由借用單位負擔,並請於教具歸還後1週內,提供教具使用紀錄單。
五、 如有相關問題,請逕洽園區聯絡人華莉,電話:04-23390906分機916。
六、 副本請本府教育處特殊及幼兒教育科轉知所轄公、私立幼兒園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