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校園建築物設置無障礙設施設備勘檢人員培訓實施計畫」1份,請學校鼓勵所屬承辦無障礙設施設備業務人員參訓,並請准予公(差)假登記及課務排代,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2年10月3日臺教國署原字第1120133945A號函辦理。 |
二、 | 為推動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特殊教育學校(以下併稱學校)完善規劃、設置及改善學校無障礙設施、設備,以利校內行動不便者通達、進出及使用校園公共建築物及活動場所,又為配合國教署後續請各校自行清查及到校盤點學校無障礙設施設備設置情形之作業,特委託國立和美實驗學校,並由社團法人台灣無障礙協會(以下簡稱協會)協助辦理本培訓。 |
三、 | 花蓮場場次資訊如下: |
(一) | 時間、地點:112年11月14、15日,於慈濟大學B106演講廳(花蓮市中央路三段701號)辦理。 |
(二) | 課程內容:詳見課程表,每場次課程總時數共12小時。 |
(三) | 參加對象:鼓勵學校承辦無障礙業務承辦人報名,各校至多1名參加,請以鄰近服務學校之辦理場次優先參加。 |
四、 | 本次培訓參加者免付費,報名方式及手續如下: |
(一) | 花蓮場報名方式:https://forms.gle/jRMB1wiRYKMaZFFt9,報名時間至112年11月10日止,額滿即停止受理(每場名額均為180人)。 |
(二) | 報名手續: |
1、 | 除填Google表單外,另需填具紙本報名表,並請將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黏貼於報名表。 |
2、 | 繳交最近半年內一吋脫帽半身照片(光面紙)一式4張;照片背面請以正楷書寫姓名、身分證字號。 |
3、 | 繳交畢業證書或服務證影本。 |
4、 | 繳交相關工作資歷證明書。 |
5、 | 填寫具結書。 |
6、 | 注意事項: |
(1) | 請依上列順序,將報名表及附件(相關檔案得至協會網站下載,網址:http://www.tdfa.org.tw)整理齊全後,用迴紋針夾在左上角,請勿摺疊,寄至協會(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211號24樓之2)。 |
(2) | 各項證件如有不符規定或偽造、假借、塗改等情事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3) | 報名完成註冊手續者,若經發現證件不合規定,由協會通知限期補件,若期限內無法補齊證件者,將取消受訓資格。 |
(4) | 學員經錄取通知上課,受訓期間如有冒名頂替上課者,經查證屬實,即撤銷參訓資格。 |
五、 | 核發證書:受訓人員合格者,發給證書。 |
六、 | 注意事項:每場次培訓,2日中午均供應便當,並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其他未盡事宜詳如實施計畫。 |
七、 | 聯絡方式:協會賴琪樺小姐,聯絡電話:07-2411100、0932-460232、07-2413053(傳真),電子信箱:depa@depa.org.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