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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2年10月1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20135279號函辦理。 |
| 三、 | 請貴校依權責核予參加研習人員公(差)假登記,課務需自行處理,全程參與教師核發研習時數3小時(含線上說明會) |
| 四、 | 若有辦理經驗且有意願分享計畫書撰寫之學校人員,請逕洽國立臺中教育大學教師教育研究中心林小姐(04-22183663)、蕭小姐(04-22188186)、gladsummer2016@gmail.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