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本府辦理「113年度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班(實體班)」訓練簡章及報名表,請踴躍報名參加,俾利提升本府整體採購效能,詳如說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11年11月21日工程企字第 1110100589 號 函 暨 監 察 院 111 年 6 月 7 日 院 台 調 貳 字 第 1110831009號函辦理。 |
二、 | 監察院為調查「原鄉財務(物)違失困境」案需要,於111年赴 本縣之原住民鄉公所實地訪查發現有採購人力教育訓練不足 之情形,工程會為確保原住民地區之採購效能,函請本府針 對未具有採購專業人員資格之採購人員,協助儘速取得採購 專業人員基本資格或進階資格,以落實專業專責之採購人員 制度。 |
三、 | 按政府採購法第95條第1項規定:「機關辦理採購宜由採購 專業人員為之。但一定金額(150萬元)之採購,應由採購 專業人員為之。」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 法第6條第1項規定(略以):「採購單位主管人員宜取得採購專業人員進階資格,採購單位非主管人員宜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 |
四、 | 請貴機關薦派人員填妥報名表後於113年1月12日前報府審核 ,訓練費用每位新臺幣7,500元由貴機關負擔,審核結果及繳費帳號,本府將另行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