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活動宗旨: 透過研習營的參與,讓全國國民中小學具教師證之合格教師能藉由 體驗教育,教師社群共同研討,強化認識與支持國家南海政策,以 深化推展愛國教育。
貳、參加對象: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實際從事全民國防教育課程之國中、小學教師 或積極推動全民國防教育人員,共計遴選21名(女性以6名為上限)。
參、辦理單位:國防部、教育部。
肆、營隊特色: 營隊邀請專業師資講授「南海戰略」、「國軍建軍史簡介」、 「全民國防教育」及各校(隊)專業課程,參觀艦艇設施與實作訓 練,舉辦慶生會等輔教活動;登島期間,探索太平島文物史蹟,參 訪駐防單位,安排升旗典禮、海岸淨灘、環保植樹、郵寄明信片、 鐵馬環島巡禮、時空膠囊傳遞、觀音堂祈福、島礁觀測、向官兵致 敬等活動,藉此體驗國軍及海巡官兵克服海象,戍守海疆辛勞,拓 展學員研究領域,增進南海戰略宏觀認知。
伍、行程規劃: 於民國113年7月至8月份期間,搭乘軍艦前往太平島,於左營軍港出發 ,全程共計9日。
陸、遴選方式:
一、 由22縣市政府於4月15日(一)前函文薦報轄內國中、小學實際從 事全民國防教育課程教師或積極推動全民國防教育人員二名(正、 備取各一名)。
二、 請各縣市政府函文報部並附報名表、參加人員名冊、活動切結書( 附件1、2、3)。 第 2 頁,共 5 頁
柒、經費:
一、 由參加學員全額自行負擔,包含膳食、洗滌、保險費用每人 約計新臺幣 2,109 元整,實際金額以行前說明會時確定金額 為準,費用於報到時繳交。
二、 學員報到後,倘因天候(災害)影響,致活動提前(延遲) 返航,依實際天數退還(加收)膳食及保險等費用。
捌、一般規定:
一、 成行與否依國防部通知辦理。
二、 患有肺炎、心臟病、氣喘病、癲癇症、漢生病、精神疾病、法 定傳染病(如開放性肺結核等),曾施用「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第 2 條所稱之毒品,以及懷孕者,皆不得報名;另登艦前 經體溫量測,倘有流感或發燒症狀及懷孕者,取消參與活動資 格。隱匿不報,於活動期間致生事故者,由參加學員自行負責 ,報到時倘發現前述病症者,接訓單位逕予退訓。 三、 確認成行,由教育部召開行前說明會,參加學員請務必與會。 四、 行前說明會中將推選正、副領隊、講師1名及研習成果報告撰 寫組長。 五、 活動結束後3周內,參加學員需就南海戰略情勢、區域安全、 歷史人文、海洋法制、生態保護、國際情勢與全民國防教育等 相關議題,撰寫活動成果報告。
玖、本計畫未盡或應行修正事宜,教育部、國防部得隨時補充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