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轉知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辦理「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績優單位表揚計畫」,請符合資格之單位踴躍報名參獎,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113年5月1日發特字第1133001177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計畫之獎項、受理期間及受理方式如下: |
(一) | 獎項: |
1、 | 政府典範組計8名。 |
2、 | 職場共融組計12名。 |
3、 | 創新服務組計5名。 |
4、 | 職務再造組計10名。 |
(二) | 受理期間:自113年5月1日起至113年7月31日止。 |
(三) | 受理方式:申請單位透過「身心障礙者及特定對象就業 獎補助案申請系統」傳送本府受理及審查(報名投 件網址https://dsos.wda.gov.tw)。 |
(四) | 為鼓勵更多單位參與及獲獎,依旨揭計畫第4點第2項規定參選單位曾獲該組獎項者,自獲獎當年度起算四年內,不得再報名參加同組別之選拔,爰109年至112年曾獲「進用身心障礙者績優獎」、「進用身心障礙者優良事蹟獎」不得參選「政府典範組」與「職場共融組」;111年及112年曾獲「促進身心障礙者就業績優獎」不得參選「創新服務 組」。又旨揭計畫第4點第4項規定同一單位當年度限報名單一組別,不得跨組別報名。 |
(五) | 旨揭計畫電子檔已公布至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身心障礙者就業資源網(https://orsd.wda.gov.tw/case/goodDeeds/13)「雇主」→「金展獎專區」項下,請逕行下載使用。如有系統操作相關問題可電郵郭小姐(cherry.kuo@sti.com.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