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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立吉安國民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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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事務組長 - 總務處公告 | 2024-08-01 | 點閱數: 185
主旨: 「各級學校災害潛勢評估作業規定」第4點、第5點及第8 點附表1、第8點附圖1、「各級學校災害潛勢評估原則及 方法說明」第3點、第6點,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3年7月22日以臺教資(六)字第1132702229A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及行政規則修正規定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113年7月22日臺教資(六)字第1132702229B號辦理。
二、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
三、 若對本行政規則修正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資訊及科技 教育司環境及防災教育科趙助理研究員,電話:(02)7712-9004。
  • 1130722教育部令.pdf
    1) 1130722教育部令.pdf
  • 1130731花蓮縣政府函.pdf
    2) 1130731花蓮縣政府函.pdf
  • 各級學校災害潛勢評估作業規定第四點、第五點修正規定.odt
    3) 各級學校災害潛勢評估作業規定第四點、第五點修正規定.odt
  • 各級學校災害潛勢評估原則及方法說明第三點、第六點修正規定.pdf
    4) 各級學校災害潛勢評估原則及方法說明第三點、第六點修正規定.pdf
  • 附表一.pdf
    5) 附表一.pdf
  • 附圖一.pdf
    6) 附圖一.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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