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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生教組長 - 學輔處公告 | 2024-10-09 | 點閱數: 134

一、依據:

(一)教育部補助各機關學校及民間團體辦理社會童軍教育活動實施計畫。

(二)花蓮縣政府推展社會童軍教育活動實施計畫。

(三)花蓮縣童軍會113年工作計畫。

二、目的:

(一)辦理社會童軍教育推廣活動-童軍露營及親子體驗營,經由良性互動與正向交流,協助青少年培養宏觀思維。

(二)推廣家庭親子露營,促進家庭關係與互動,穩定家庭發展功能,喚醒社會對家庭教育及品格教育之重視。

(三)保障原住民及弱勢族群參與童軍教育之機會及權益,推動社會公益服務,塑造及行銷童軍教育活動形象。

三、指導單位:教育部

花蓮縣政府

中華民國童軍總會

四、主辦單位:花蓮縣童軍會

五、協辦單位:花蓮縣立宜昌國民中學

六、活動時間:113年11月2日(星期六)至11月3日(星期日)

七、活動地點:花蓮縣立宜昌國民中學(花蓮縣吉安鄉宜昌一街41號)

八、參加對象及組隊方式:

(一)童軍露營─

1.完成中華民國童軍登記之幼童軍、童軍。

2.公私立國民小學三至六年級學生、國民中學七至九年級學生。

3.每小隊10人(含學生9人及服務員1人)

(二)親子體驗營─

1.對童軍活動有興趣之家庭成員,不限童軍身分。

2.每個家庭3至6人(含家長及子女)。

九、舉辦方式:童軍露營、親子體驗營均採露營方式辦理,早餐、午餐、晚餐均採團膳方式供餐。

十、活動內容:營地建設/領袖會議/團活動/降旗典禮/營火/營務會報/晨間檢查/開幕典禮/童軍親子遊樂園/環保行動/閉幕典禮等(如附件一)。

十一、預期效益:

(一)將人文關懷之核心理念及行善服務之具體行動,融入童軍活動中,發揚童軍日行一善的精神,以培育健全國民。

(二)配合教育部政策推動終身學習計晝,鼓勵童軍日行一善,關懷家庭與社會,培養服務觀念及養成良好品格教育。

(三)透過童軍親子體驗營活動的辦理,讓家長對童軍教育活動有初步的了解,協助學校及社區推展童軍教育活動。

十二、交通工具:

(一)參加童軍露營單位可以自行安排往返交通,或向主辦單位申請專車支援接送,惟各單位務必配合接送計畫,指定專人負責搭乘人員之集合整隊、人數清點、乘車管理、安全維護等工作。

(二)參加親子體驗營的家庭,請自行安排往返交通。

十三、附註事項:

(一)童軍露營

1.團體器材(團旗、旗桿、小隊帳、炊事帳、照明燈具、小隊箱、炊事箱、餐具、童軍棍、童軍椅、睡墊、睡袋、表演用道具等)請自備。

2.請攜帶背包、環保餐具及水瓶、盥洗用品、換洗衣物、禦寒衣物、輕便雨衣、拖鞋、慣用藥物等。

3.參加人員及工作人員請穿著整齊之童軍或童軍服務員制服、童軍團服裝(T恤、POLO衫)或學校運動服、制服。

4.請於參加活動前,指導童軍隊形、手勢、禮節、歡呼、訊號、歌曲及排練營火表演節目。

(二)親子體驗營

1.帳篷、照明燈具、睡墊、睡袋等請自備。

2.請穿著便於活動之服裝與鞋襪,並攜帶背包、環保餐具及水瓶、盥洗用品、換洗衣物、禦寒衣物、輕便雨衣、拖鞋、慣用藥物等。

(三)為響應環保減碳政策,活動通報將視需要登載於花蓮縣政府教育處網站(http://www.hlc.edu.tw)處務公告及花蓮縣童軍會網站(https://sco.hlc.edu.tw)會務公告欄,請自行上網參閱運用。

十四、參加費用:含膳食費、材料費、童軍便帽、布章、行政作業費等。

(一)童軍露營─小隊服務員(童軍團團長、教師、學生家長)及童軍(學生),每人新臺幣600元整。

(三)親子體驗營─家長及子女,每人新臺幣500元整。

十五、投保說明:因應辦理學生投保旅行平安保險,若被保險人未成年,需經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投保並簽名之規定,請報名參加單位及家庭自行依照「學校辦理學生投保旅行平安保險之流程說明」,向各保險公司辦理童軍(學生)及服務員(教師、家長)投保旅行平安保險。主辦單位負責辦理公共意外責任保險。

十六、退費規定:

(一)報名人申請退費,應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應由原報名單位送達或傳真至本會。報名人直接向本會申請報名退費,概不受理。

(二)一般退費

報名人申請退費者,依下列退費標準退還報名費用:

1.退費申請書於活動日前第7日以前,由原報名單位送達或傳真至本會者,退還報名費之百分之九十,另再扣除行政作業費100元。

2.退費申請書於活動日前1日至第6日,由原報名單位送達或傳真至本會者,退還報名費之百分之八十,另再扣除行政作業費100元。

3.自活動日起則不予退費,但本會仍將發給應屬該人員之紀念品。

(三)特殊情形退費

報名人因遇天然災害經證明為受災戶,致全程無法參加活動,而申請退費者,扣除行政作業費100元,退還其餘費用。

十七、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13年10月18日(星期五)止,逾期恕不受理。

十八、報名方式:

(一)本活動採網路線上報名,各參加單位及家庭請至本會網站之本次活動網路報名頁面進行報名,網址:https://sco.hlc.edu.tw/,不受理紙本及Email傳送報名。線上報名完成後會傳送報名確認電子郵件,請務必填寫正確之聯絡人電子郵件信箱。

(二)參加費用繳款方式─報到時,以現金繳交營本部行政庶務組。

十九、經費來源:

(一)活動所需經費申請教育部、花蓮縣政府補助及參加人員參加費支應,不足部分由主辦單位自籌。

(二)小隊服務員(童軍團團長、幼童軍團團長、教師、學生家長)之參加費,由服務單位相關經費項下支應,社區童軍團則依其規定。

二十、差假:

(一)工作人員參加本活動籌備工作會議及支援辦理活動期間,請服務單位給予公(差)假登記,代課鐘點費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公(差)假期間如逢例假日,核實依規定於活動結束後1年內辦理補休,惟課務自理。

(二)機關學校人員帶隊參加本活動期間,請服務單位給予公(差)假登記,代課鐘點費由學校相關經費項下支應。公(差)假期間如逢例假日,核實依規定於活動結束後辦理補休,惟課務自理。

(三)參加活動之學生,請就讀學校給予公假登記。

二十一、獎勵:工作人員及小隊服務員(童軍團團長、教師)視服務績效,依據「花蓮縣政府所屬各級學校教育專業人員獎懲作業要點」辦理敘獎或頒發獎狀。

二十二、本實施計畫經函報花蓮縣政府核定後公布實施,修正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