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依據教育部107年10月9日臺教師(二)字第1070134497C號函辦理。 |
二、 | 為強化實習指導教師、實習學生及教育實習機構之三聯關係,獎勵其對教育實習之貢獻,包括:實習指導教師典範獎、優良獎;實習輔導教師卓越獎、優良獎;實習學生楷模獎、優良獎;教育實習合作團體同心獎、優良獎,有關各獎項名額、獎勵方式等請參閱本要點。 |
三、 | 請積極宣導本獎項活動並鼓勵學校人員(擔任教育實習機構學校及教育實習輔導教師)參與各師資培育之大學遴選推薦作業。 |
四、 | 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edu.law.moe.gov.tw/index.aspx)下載。 |
五、 | 若有相關未盡事宜請逕洽國立彰化師範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吳育淇小姐(聯絡電話:04-7232105轉1154、電子信箱:iammeat@cc.ncue.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