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修正「財物採購契約範本」,其電子檔並登載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網站(進入首頁https://www.pcc.gov.tw後,點選政府採購>招標相關文件及表格),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工程會113年12月26日工程企字第1130100614號函辦理。 |
二、 | 行政院113年10月30日召開「行政院經濟發展委員會第 2 次會議(下半場)」之報告事項第一案(薪資提升及薪資透明化議題)決定三、(一)2:政府部門應定期檢討及提高政府勞務採購薪資標準,應高於最低工資 1.1 倍。 |
三、 | 本次修正內容對照表,一併公開於工程會網站,修正重點: |
(一) | 將全職從事採購案人員之薪資調升為應高於最低工資 1.1 倍。 |
(二) | 新增進口貨品採購履約驗收相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