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檢送修正「公共工程施工進度管理作業參考要項」,請查照。 |
說明: |
一、 |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114年1月17日工程管字第1130301087號函辦理。 |
二、 | 檢送修正「公共工程施工進度管理作業參考要項」全文1份,併附修正對照表,如附件,其電子檔公開於工程會全球資訊網(https://www.pcc.gov.tw/)網頁「工程管理/工程管理相關規定/其他施工管理函釋」項下。 |
三、 | 旨揭參考要項自105年4月22日訂定,鑑於第四點所列參考規範「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第01103章進度管理」現已不提供各機關由工程會公共工程技術資料庫內下載,爰刪除之,改以述明工程進度實務上之計算方式,並由機關、監造單位及施工廠商三方共同決定之,惟不以施工廠商「已估驗金額百分比」為之。另依最新各類契約範本、權責分工表及規定修正附件1及附件2內容。 |
四、 | 機關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工程採購,得視個案特性、標案規模及實際施工情形,參採本參考要項之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