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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 | 有關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114年3月28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93號函,茲更正該函說明一、(一)「本會114年3月27日工程資字第1131500255號令」為「本會114年3月27日工程資字第1141500074號令」,請查照。 |
| 說明: | 依據工程會114年4月11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212號函辦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