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修正工程會訂定之「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採購評選項目及配分權重範例」,請參考。 |
說明: |
一、 | 依工程會114年5月27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106號函辦理。 |
二、 | 旨揭範例,公開於工程會網站(https://www.pcc.gov.tw)首頁>政府採購>採購手冊及範例>機關辦理最有利標簽辦文件範例>「建築物工程技術服務採購評選項目及配分權重範例」專區。 |
三、 | 本次修正依工程會113年12月11日召開之「臺灣省園藝技師交流─工程會以現有工具如何提升綠覆率」交流會議結論,為提升景觀設計評選項目內涵、提升綠覆率,修正重點為所列評選項目「規劃設計之功能說明」之景觀設計項目,增列例示植栽計畫、提升綠覆率等之內容;另補列工程會112年4月9日工程企字第1120100241號函所述之無障礙與共融式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