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函轉行政院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訂定「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訓練及回訓作業規定」,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生效;「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訓練暨回訓作業規定」、「公共工程品質管理訓練班訓練大綱」及「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回訓大綱」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五年一月一日停止適用,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工程會114年9月2日工程管字第1140300562號辦理。 |
| 二、 | 檢送「公共工程品質管理人員訓練及回訓作業規定」如附件。 |
| 三、 | 上開規定(含總說明及逐點說明)公布於工程會全球資訊網站(https://www.pcc.gov.tw,首頁>工程管理>工程管理相關規定>行政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