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運動部114年10月1日運競(七)字第1140051517號函辦 理。 |
| 二、 | 貴校學生如有旨揭相關跨組別參賽需求者,請依本計畫內容,由申請人備妥相關表件及檢附佐證資料,由學校循申請程序以密件公文函報運動部提出申請,俾先進行相關資格審查,以利後續依其經審查通過之性別組別進行報名。 |
| 三、 | 旨案審查時間約需1個月,務請預留申請及審核之合理作業 時間,以利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審定。另務請提醒申請人,依本計畫之參賽組別認定審查,僅就申請人是否具備跨性別組別報名之資格予以認定,但涉及申請人是否具備各該賽事項目之參賽資格,仍應依各該賽事及運動種類相關資格認定機制辦理。 |
| 四、 | 為利規劃115年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報名選手所辦理之相關 選拔賽,建議可參酌本計畫內容,本權責辦理。 |
| 五、 | 如申請人對於應附證明有相關疑問,請洽高雄醫學大學計畫專案助理高先生,電話:07-3121101分機22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