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旨揭調查表視同委託書,須經教師評審委員會決議後分項
勾選,請核章並加蓋機關印信後逕寄(送)本府教育處
【國中:學務管理科辛金玉小姐;國小:學務管理科陳凱
琦小姐;特教教師:特殊及幼兒教育科王景祺先生;附設
幼兒園:特殊及幼兒教育科邱美瑜小姐】;如有疑義,請
逕洽本府教育處各業務承辦人。
二、各校若暫無缺額亦可加入委辦(即不以有無教師缺額考量
是否加入委辦);請縣立體中針對縣內介聘一項作考量、
國立學校則請針對縣外介聘一項作考量。
三、有關介聘提撥缺額調查本府將另案辦理,惟為增進會議效
率並減少開會次數,建議學校於討論是否委辦縣內外介聘
時,可一併討論開缺議題,俾利後續填查介聘提撥缺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