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 依據運動部全民運動署114年11月3日運全署休字第1140250061號函辦理。 |
| 二、 | 為鼓勵學校與民間運動團體、運動俱樂部合作,增加民眾對高爾夫運動之認識及體驗,進而擴大高爾夫球擊球人口基數,並扎根我國基層高爾夫運動推展。 |
| 三、 | 本案申請資格及期限如下: |
| (一) | 申請資格:與民間運動團體、俱樂部合作推動高爾夫之各級公、私立學校,不侷限公、私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 |
| (二) | 申請期限:請於114年12月3日(星期一)前將相關資料函 送至本府教育處體育保健科提出申請,逾期不受理,另電 子檔(計畫書word 檔及核章pdf 掃描檔)寄至承辦人信 箱。 |
| 四、 | 相關電子檔請至「運動部全民運動署首頁→單位業務→運動休閒組→專案計畫→115年運動部全民運動署補助推動高爾夫運動實施試辦計畫」下載。 |
| 五、 | 本案獲補助學校請配合後續赴校輔導訪視等相關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