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修正「投標須知範本」、「參 考最有利標精神投標須知範本」、「公開取得電子報價單 投標須知範本(工程、財物採購)」及「媒體服務採購投 標須知範本」,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114年12月31日工 程企字第1140100706號函辦理。 二、依政府採購法(下稱採購法)第63條第1項規定,各類採購 契約以採用主管機關(工程會)訂定之範本為原則。 三、本次修正內容對照表,一併公開於工程會網站(進入首頁 https://www.pcc.gov.tw後,點選>政府採購>招標相關文 件及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