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旨: |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研擬「無人機採購作業指引」,供機關辦理取得或使用無人機採購參照,請查照。 |
| 說明: |
| 一、 |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115年1月7日工程企字第1140100689號函辦理。 |
| 二、 | 114年10月16日行政院第3974次院會通過經濟部提報「無人載具(無人機及水面水下無人船)產業發展統籌型計畫(2025-2030年)」,為「完善無人載具相關管理規則」策略之一,由工程會建立機關採購無人機指引,並分階段檢討政府採購非紅供應鏈策略。 |
| 三、 | 依行政院政策指示,公部門使用之無人機應能滿足平戰轉換功能,且應逐步達成非紅供應鏈要求。各機關爾後辦理無人機有關採購,請將旨揭指引附件2「無人機平戰轉換共通性規格」,納入個案招標文件規範,且依「伍、國產化及非紅供應鏈策略」規範製造商、廠牌及原產地。 |
| 四、 | 旨揭採購指引公開於工程會網站(https://www.pcc.gov.tw)\政府採購\政府採購資訊\ 參考規範及指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