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8年1月23日原民教字第1080005535號函辦理。
旨揭計畫辦理方式如下:
(一)辦理時間:
1、縣初賽:將於108年8月15日前擇日辦理完竣。
2、全國決賽:訂於108年10月份辦理。
(二)競賽組別:分為家庭組、學生組及社會組。
(三)初賽參賽補助(以完成報名且實際出賽者始得補助):
1、主訓練費:家庭組每隊新臺幣(以下同)2,000元、學生組及社會組每隊5,000元。
2、道具製作及搬運費:家庭組每隊3,000元、學生組及社會組每隊8,000元。
(四)決賽隊伍薦派方式:由縣府薦派初賽各競賽組別之冠軍隊伍為原則,若該競賽組別初賽隊伍超過(含)10隊以上者,得薦派第2隊參加該組別全國賽。
有關本縣初賽辦理日期及獎勵方式,將另行公告,請協助宣傳並鼓勵有意報名者預先組隊備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