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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事務組長 - 總務處公告 | 2026-03-27 | 點閱數: 60
主旨: 函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因應本(115)年汛期將屆,請本府及所屬機關依加強在建工程防颱防汛整備相關規定辦理防汛作業,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下稱工程會)115年3月24日工程管字第1150300154號函辦理。
二、 為督使各機關加強在建工程汛期工地防災及減災作業,工程會前於105年8月18日工程管字第10500263250號函修正發布「公共工程汛期工地防災減災作業要點」,俾供各機關遵循辦理。另為督促各機關落實高風險區域在建工程防汛整備工作之巡查與抽查,工程會於115年3月13日工程管字第1150300148號函頒「115年度因應颱風豪雨來襲抽查在建工程防颱防汛整備情形運作機制」在案(諒達;上開規定均已公布於工程會網站)。
三、 請貴單位於汛期開始前確依上開規定辦理在建工程之防颱防汛整備及巡查作業,對於轄管施工中工程之防汛缺口、臨時擋水設施及抽水設備等,請積極巡查補強,並加強辦理排水系統之清疏工作。另請經濟部依核定之「水災災害防救業務計畫」內容,加強督促各有關單位於汛期前落實辦理各項防災整備工作。
四、 檢附「115年度因應颱風豪雨來襲抽查在建工程防颱防汛整備情形運作機制」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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