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08年3月29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080352954號函辦理。
二、該市教師轉任、介聘年限及相關介聘事宜,均悉依「臺南
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幼兒園辦理教師介聘甄選分發實
施要點」規定辦理(前開規定可至該府教育局課程發展科之
法令規章區下載,網址:http://boe.tn.edu.tw/boe
/wSite/lp?ctNode=398&mp=21&idPath=393_398)。
三、經由臺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至該市國
中及國小專任輔導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轉任校內其
他教師職務。
四、另該市辦理實驗教育計畫之學校,計有仁德區虎山實驗小
學、新化區口埤實驗小學、七股區光復生態實驗小學、新
營區南梓實驗小學、安平區西門實驗小學、關廟區文和實
驗小學、南區志開實驗小學等7所實驗學校,若對前揭學校
有興趣之教師,請逕洽學校瞭解辦理實驗教育之內容。